12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,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安中心支公司因销售误导 、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、公司内部培训资料不合规,被罚款合计15万元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:
一、销售误导: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安中心支公司罚款8万元 、给予颜硕(时任泰康人寿延安中支营销一区区经理)警告并罚款1万元;
二、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: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安中心支公司罚款6万元、给予颜硕警告并罚款1万元;
三、公司内部培训资料不合规: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安中心支公司罚款1万元并给予警告 。
平安产险扬州中心支公司被罚25万元: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
人保健康商洛分公司被罚22万元:佣金数据不真实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
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被罚8万元: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
博亿达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被罚2万元:收受保险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
合众人寿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舒兰支公司被罚9000元:未真实准确地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信息
中韩人寿扬州中心支公司被罚5万元: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
农银人寿商洛中心支公司被罚11.4万元:因编制虚假的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